眼睛恢复灵动,神志也从懵懂中还复清醒。“这是哪?”云烨问自己。
体力下降的厉害,两腿发软,云烨知道这是三天没有补充盐分的结果,如果再不找到食盐,这片荒原就是自己的埋骨之地。狼群从三两只逐渐扩大成七八只,马群已不能再保护自己了,他有着清楚的认识。一旦狼群开始袭击马群,自己没有马的奔跑能力,那些狼不介意顺口吞下自己这块美味的点心。
生存是第一位的,旷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,但绝不能不穿鞋子,奔跑这一来自祖先的遗传本能,虽然笨拙,却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。
失大于得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,恨不的时空倒转重活一回。世上没有后悔药,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。哪怕你比刘翔跑的还快。这是人生在世的一条普世法则。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?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,有一两件超科学的事情,也就情有可原了。
云烨再一次为自己强大的公关能力感到自豪,想当初第一次品尝维族老汉的烤羊肉,他差点把舌头吞下去。
云烨一看就知道,它老人家是来收保护费的。谁让他这段时间靠马群保护来着。当小弟自然有小弟的觉悟,等野菜凉凉了,赶紧放在一片大树叶捧给马王,老大惹不起啊。
哗哗的溪水带走了殷红的血渍,云烨两眼放光地看着肥硕的兔子,肚子早饿了。
人总是健忘的,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后,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,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,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,欣喜若狂的准备下一段旅途。
云烨摊开双手,看着这双白嫩的手,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,这根本就不是一双成人的手,他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,只是极力不去想,反手抓过披散在肩上的头发,用力扯了扯,生疼,这不是梦。转头看着水中那张熟悉的稚嫩面孔,云烨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。
云烨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。
云烨知道,荒野中的水源地,不是一个安全的宿营地,抱着最渺茫的希望,他强自忍着来自内心的恐惧,紧紧盯着泉水希望老天开眼,把背包还给自己。
空气是纯净的,景色是美丽的,就连身边的兔子也是善良的。躲在云烨身边的阴影里安慰他。
在吃了四轮后,它可能觉得不过如此,打着响鼻回到马群继续当王。云烨小心的扒开灰烬,里面的土豆烤的又香又软,掰开后大大咬一口,滚烫而又香甜的味道幸福的云烨眼泪差点流下来。
食物是珍贵的,在允干骨头上最后一丝油气后,云烨的意志也坚定下来,他不可能一直像个野人独自生活在这片荒野上。
在观察过植物后,云烨否定了指北针坏了的想法,他百思不得其解。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没任何信号,望着远山的轮廓,除了长满了树,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?
帐篷支起来,四面留出空隙,让热风带走帐篷的湿气。在检查过全套装备完好,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。
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,上面寸草不不生,云烨把场地转移到上面,小心地整出块平地,红砂岩被太阳烤得滚烫,他把湿衣服扑在石头上,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,衣服就会被烤干。
空气中带来各种各样的生命气息,大自然是如此美丽。
老婆一直向往能有一颗钻石,他也答应发达了送一颗给她,现在已无法实现了,云烨从怀里拿出一件水钻的发夹,在火焰的映射下散射着橘黄的光芒,这是云烨特地请做首饰的朋友为妻子设计的,白银为骨,黄玉为托,水钻镶成一朵莲花。虽不值钱,但胜在别致,本来是妻子的生日礼物,因为要援救两个失踪的老外,这礼物再也不能送出去了。
。看着河边长满的蒲公英大喜过望,这东西清热解毒是很好的食材,拔几颗在河边洗干净打算用羊油煎着吃。